北京大学自1999年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助学班以来,已有数百名学员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法律大专、大本毕业证书;有的还授予北京大学学士学位。经过几年的艰苦努力,积累了丰富的高教自考办学经验,取得了显著成绩。2004年,我校被国家教育部命名为全国高教自考助学示范学校。为了充分发挥北大师资力量雄厚、教学水平高的优势,为国家培养从事法律工作的专门人才,2006年我校继续招收有志参加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班的学生。
一、招生对象与学制
◇ 法律专科:
应届、往届高中、中专和职高毕业或同等学历,学制2年。
◇ 法律专科升本科:
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各类高等院校法律专科毕业证书的毕业生或已通过法律专科自学考试12门以上课程的学生,学制2年。
二、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德才兼备的法律工作专业人才。
◇ 法律专科:
要求系统掌握法律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分析和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
◇ 法律本科:
要求系统掌握法律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了解国外法律和法学动态,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掌握一门外语。
三、教学安排
根据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制定的教学计划和考试时间,安排授课进程。所有法律专业课程主要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富有教学经验的教师授课,其他必修课程由北京大学有关院系的教师授课。
◇ 法律专科:
学生用两年时间,学完法律专业专科段要求的14门课程,参加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组织的考试,全部成绩及格者,可取得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北京大学副署盖章的法律大专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 法律专科升本科:
学生在取得法律专科及相关专业毕业证后,再用两年时间学完法律专业本科段要求的15门课程,参加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组织的考试,全部成绩及格、毕业论文成绩及格者,可取得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北京大学副署盖章的法律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专科、本科全部课程,高教自考成绩未全部通过,经我校考核及格者,分别发给北京大学签发的专科、本科结业证。
毕业论文成绩优良者,可授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我校教授可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并负责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四、学校地址与办学条件
学校设在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朱辛庄321号(从北京站东口乘820外环路公共汽车到朱辛庄站下车;北京站乘地铁到积水潭换乘345路、914路公共汽车到朱辛庄站下车;从北京西客站乘845路公共汽车到朱辛庄站下车;乘地铁到龙泽站换乘小20路或小21路公共汽车到朱辛庄站下车;从北京大学西门乘运通114路公共汽车,到朱辛庄站下车即到)。
学校领导由北京大学法学院资深教授担任,并配备思想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富有教学管理经验的工作人员以及专职班主任对学生进行科学管理。
学校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计算机教室和运动场所齐备,生活设施齐全,男女生分区住宿,实行规范化管理。
五、学费及其他费用
◇ 学 费:
专科每人每学年5300元,专科升本科每人每学年5600元。
◇ 书杂费:
专科每人每学年570元(含书费、资料费、医疗保险费、暂住证费)。专科升本科每人
每学年杂费170元(书费自理)。
◇ 住宿费:
每人每学年1900元。
六、报名时间及要求:
2006年5月1日开始,报名时需交:
◇ 专 科:
1、 高中、中专、职业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
2、 高考成绩单(或高中、中专、职高毕业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