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原则,思想进步,身体健康,遵纪守法,适应全日制学习。
2.应,往庙高中毕业生,中专,职高,技校或具有同等学历者。
(二)报名及录取
◆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网上(推荐网上报名)等均可报名,将身份证或户口本及毕业证复印件(如尚未拿到毕业证,也可入校后交验)、一寸照片三张(黑白、彩色均可)及报名表,用挂号信寄至招生办,报名费50元,用汇款单汇至招生办。招生办公室严格审查报名手续,对合格者按报名先后择优录取,并签发录取通知书.
◆招生办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8号长远天地A2座1209室 王刚(收)
◆邮编:100080
◆咨询电话:010—82622928 82623698 82623678 82623268 82623068
◆公交乘车路线: 26 394 944(支) 运通114 运通116 地震局站下车;361 367 944 盛唐饭店站下车; 944 725 307 海淀南路下车
(三)奖励及优惠制度
为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接班人,鼓励学生努力学习,我校特设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学金5000元,一等奖学金3000元,二等奖学金2000元,三等1000元,另设“三好学生”,“优秀干部”等多项奖励制度。
烈士子弟、贫困生凭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证明减收学费10%。被国办学校录取的新生凭有效录取通知书减收学费10%。
(四)收费标准
1.学费:按专业设置所列学费标准
2.住宿费:1)2800元/年 2)3200元/年
其他收费标准请参照入学须知。
(五)毕业待遇
1.学校统一组织参加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北京市高自考委员会和主考院校颁发国家承认毕业证书,国家教委网上可查询。本科毕业通过论文答辩后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学位证书。
2.高等教育学业证书,修完学校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由北方工商管理研修学院颁发学业证书。
(六)毕业就业
毕业生按国务院有关规定享受国家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学院采取学校推荐与自主择业相结合的就业方式。对于具有推荐条件的优秀学生学校负责推荐工作。
为使学生更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我校协助学生申报如下资格考试证书以增强求职竞争力:
1)财政部统一印制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证,电算化证书;
2)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资格证书
3)全国注册会计师,经济师证书
4)高级秘书资格证书,全国公务资格证书
5)全国通用驾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