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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招生报考条件及录取原则
依据国家教委工作通知,以及《北京华夏管理学院专、本科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依据国家教委工作通知,以及《北京华夏管理学院专、本科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劣迹、立志成才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者(含职高、中专、中技校毕业生)均可报名。 2.对考生选科目不做限定,外语考生不再加试听力。 3.往届考生录取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4.报名者可直接到学校报名,或者到学校在当地招生咨询处报名;也可以通过电话、传真、和网上报名。报名学生需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高考或者会考成绩单复印件及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和报名费——50 元直接交到学校招办或用挂号信寄达。 5.高考分数不低于本省专科录取线分数线30分者经审查合格后直接录取,其他报名者经学校招生委员会 综合测评后择优录取。体育、艺术特长生、教师子女、烈士子女可优先录取。 凡我院入学新生均按国家规定建立正式学籍档案,党团组织关系入学时交学院 6.报考我院的考生,经过我院招办审核其填报资料,经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意者,由我院发给北京华 夏管理学院《录取通知书》。学生需按通知书上的规定时间到本校报到注册。 7.具体报到时间详见《录取通知书》。报到期间北京站、北京西站、北京南站设有24小时新生接待 处。乘长途汽车及飞机报到的新生可提前与学院招生办联系接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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